不长心眼,人人防疫情,他们来捣乱,毕节71人着了!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毕节市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截至2月4日,毕节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起,办理涉疫行政案件82起,行政拘留71人,作罚款、警告等其他行政处罚27人。
案例一:散布谣言类
织金县黑土镇杨某某于2020年01月27日在QQ群内发布一条内容为:“贵州省织金县有一个武汉回来,疑似有冠状病抓捕中”的虚假信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杨某某被织金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类
2020 年1月 29 日,织金县熊家场镇人民政府根据织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通知,在织金县熊家场镇文家桥处设置疫情防控检查点。杨某某于当日17时许,在织金县熊家场镇文家桥疫情防控检查点处以驾车闯关逃避检查的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三: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类
2020年1月21日16时许,王某某独自一人乘坐客车从江苏省常州市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火车站,在武汉市武昌火车站停留7小时后,又购买火车票至贵阳,于2020年1月22日16时许回到金沙县岩孔镇家中,经岩孔镇政府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对王某某进行防疫防控宣传,王某某不听劝阻并多次与他人接触。王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殴打、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寻衅滋事类
2020年2月3日17时30分左右,金沙县民兴街道红兴社区工作人员在金沙县民兴街道红兴社区小区安置房路口设立临时劝返点对张某进行疫情宣传和劝返过程中,张某拒不配合执行金沙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小区和全县村(社区)疫情防控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的通告”以及“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施社会管控措施的公告”,且张某对其进行劝返的社区工作人员胸部进行殴打,造成社区工作人员受到伤害。张某被处于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案例五: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类
2019年12月22日,七星关区一便捷酒店未按规定将住宿旅客张某、周某某的退房信息在公安网上点击退房,导致显示湖北籍人员张某、周某某仍在七星关区某便捷酒店房间内住宿的信息。该便捷酒店被处以罚款五百元。
案例六:冲闯警戒带、警戒区类
2020年2月3日,威宁县麻乍镇启戛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检查点工作人员在对一辆二轮摩托车进行劝返的时候,二轮摩托车不但不听劝阻,还强行冲过卡点的警戒区,在场执勤的麻乍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对其警告后,其仍未停车接受检查,后流动检查民警将其拦截并控制。冲卡人员赵某某被处以罚款200元。
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
最紧迫的任务
毕节市公安机关
将加大对阻碍防疫工作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毕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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